NYHA心功能分级标准将心功能分为四级

心功能分级
 
目前统一采用NYHA心功能分级标准将心功能分为四级。
 
I级:患者有心脏病,但体力活动不限制。平时一般的体力活动不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等症状。
 
n级:体力活动稍限制。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的体力活动会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休息后很快缓解。
 
m级:体力活动明显限。休息时尚无症状,但一般的轻体力活动就会引起疲劳、心悸、呼吸困难或心绞痛,休息较长时间方可缓解。
 
w级:患者有心脏病,体力活动能力完全丧失,休息时仍可存在心力衰竭症状或心绞痛,进行任何体力活动都会使症状加重。
 
第二种分级方案是根据客观的检查手段如心电图、负荷试验、X线、超声心动图等来评估心脏病变的严重程度,分为a,B,C,D四级。
 
A级:无心血管疾病的客观依据。
 
B级:客观检查显示有轻度的心血管疾病。
 
C级:有中度心血管疾病的客观依据。
 
D级:有严重心血管疾病的表现。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心胸外科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