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焦虑用药三大禁忌

  目前焦虑症的治疗方式主要分为两种: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

  药物治疗与心理治疗相辅相成,两者缺一不可,其中,用于药物治疗的一般为抗焦虑药物。

  抗焦虑药物的种类繁多,目前使用最多的抗焦虑药物有:苯二氮?类和抗抑郁药两种。

  患者在使用抗焦虑药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很多误区,致使药物疗效不佳或者药物的不良反应增多。在治疗过程中,我们必须走出这些误区,才能更为合理的治疗焦虑症。

  为此,药师梳理了在服药期间的三大禁忌,望大家千万不要触及!

  禁忌一:频繁换药,药效无法发挥

  抗抑郁药用作治疗焦虑症时,起效时间不如苯二氮?类药迅速,往往需要2~4周才开始起效。

  很多患者在用药的前几天,自我感觉疗效欠佳而停药或者频繁的换用其他药物,这样反而会使病情加重得不到控制。

  因此,除非在用药初期因不良反应过大无法耐受必须换药外,其他情况,最好维持抗抑郁药治疗4周,如若疗效依然不佳,再咨询精神科医师换用其他药物。

  禁忌二:长期用药,产生药物依赖

  苯二氮?类药物具有成瘾性,长时间连续使用同一种苯二氮?类药物容易产生依赖性。

  一般来说,连续服药超过4周,将会产生药物依赖。

  面对这种情况,药师建议您采用“药物休假”法,即,每周固定一至两天中断服药,当然也可以不定期停药;采用足剂量原则,即用就要用到控制症状的足够剂量,不能因畏惧成瘾而长期低剂量用药。

  此外还可以定期换药,如果病情需要长期服药,那么3~4周就更换另一种药物,可延缓依赖的产生。这类患者尤其需要留意,一定要在精神科医生的帮助下针对病因治疗,而不宜只对症治疗。

  禁忌三:突然撤药,出现戒断症状

  有些患者在服用大剂量苯二氮?类药物时,因各种原因突然自行减药或停药的,会出现戒断症状,导致病情反复,甚至比之前表现得更为严重。

  对于苯二氮?类药物的减停,有其严格的停药规则,需咨询专业精神科医师,在医师指导下逐渐减药。

  一般来说,每2周减少原有剂量的1/4~1/10,直至完全减停。减药过程应遵循高剂量以中等速度减量,低剂量时小幅减量,以预防停药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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