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某些疾病而不宜生育

如果在男女双方的近亲中,都有人患同一种遗传性疾病,如先天性聋哑、全身性白化症、精神分裂症等,由于这些疾病属于隐性遗传或多基因遗传,尽管男女本人并无症状,但他们很可能是某一遗传病基因的携带者,婚后所生子女患病的可能性极大,所以他们之间不宜通婚。如果他们分别与正常入结婚,则会大大降低下一代的发病率。这类青年如果坚持结婚,则应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以免生出息有遗传病的后代。
 
因患某些疾病应延期结婚
 
(1)畸形但经矫形手术后可以进行正常的性生活者,应在手术治疗痊愈后,择期结婚。例如,女方先天性无纵隔,男方包茎或尿道下裂等。
 
(2)患有传染病仍处于规定隔离期或正处于慢性病活动期的病人,心、肝、脑、肾等重要器官代偿功能不全的病人,均应暂缓结婚。如果在患病期间结婚,婚前的忙碌、婚后蜜月情绪激动,会导致病情加重,有时还会把疾病传染给对方。
 
(3)梅毒、淋病等性病可通过性生活传染给对方,女患者还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使胎儿致畸。麻风病传染性很强,且病程漫长,这些患者在未彻底治愈前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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