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病患者不宜怀孕
性病的传播途径是性接触,这类病对母婴都有一定危害,尤其是胎儿,因此一定要治愈性病后再怀孕。
(1)梅毒。
(2)淋病。
是由淋病双球菌引起,女性患病后,淋病双球菌可侵犯子宫颈、子宫内膜、输卵管而引起一系列的炎症反应。有淋病性炎的妇女,当分娩婴儿通过产道时会被感染,发生淋菌性眼结膜炎,称"脓漏眼",如不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当,可导致失明。
(3)尖锐湿疣。
是由人瘤病毒感染所致。多发生在大、小会阴部,严重时,可波及宫颈、尿道等处。如果孕妇在内或口发生尖锐湿疣,分娩时新生儿就可被感染,以致婴儿出生后不久就能发现其阴部或周围有尖锐湿疣的症状。如在孕期中发现患有尖锐湿疣,小的可以作冷冻治疗,大的可用电刀切除。
如在妊娠前患有梅毒、淋病或尖锐湿疣应彻底治愈再妊娠。如孕期中患了这类疾病,应及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