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家属买8盒药5盒已过期 售药诊所坚称未出售

  5月23日,长春市民李丽在二道区王振国中医内科诊所购买了8盒消癌平片,父亲李桂林服用了一盒半。6月5日,87岁的李桂林因肺癌去世。去诊所退药时,李丽才发现其中5盒药在购买时就已过期。目前,诊所方面承认李丽确实在此购买过消癌平片,但并非她手中的那几盒过期药。

  在诊所一次性购买538元药品

  早在今年上半年,李丽就发觉父亲身体出现各种不适。4月29日,父亲被检查出患有肺癌。次日,老人被转入吉大二院接受放疗。“父亲 已经快90岁了,放疗对他来说太痛苦了。”5月21日,老人出院回家,决定保守治疗。李丽说,住院期间,父亲曾经接到过一份宣传册,上面写着关于肿瘤防治 与康复,以及治疗与康复的种种介绍。在父亲和家人的提议下,李丽按照宣传册上的电话拨了过去。

  与李丽进行电话沟通的女子叫王一梅。7月16日,记者给王一梅打去了电话。“我是长春王振国中医内科诊所的员工,是我推荐李桂林的 家属去诊所买药的,长春只有这一家王振国诊所。”按照王一梅所说,5月23日,李丽来到了位于东盛大街与公平路交会路口以西的这家诊所。在诊所工作人员的 建议下,李丽一次性购买了8盒消癌平片和5盒鹤蟾片,在诊所出具的收款专用收据上,显示总价格为538元。

  退药时才知药品已过期

  李丽说,父亲服药期间,王一梅曾打过电话询问疗效如何。然而,当王一梅第二次给李丽打去电话的时候,得知老人已于6月5日去世了。 “王一梅建议我可以带着剩余药品去诊所换别的药或者退药。”李丽翻遍父亲药盒,发现父亲服药12天,鹤蟾片已经吃光,但是消癌平片才服用了一盒半,还可以 退掉6盒,约200多元。

  7月10日,李丽带着6盒消癌平片来到诊所。“柜台的工作人员说药已经过期了。”李丽细看才发现,药盒上生产日期为2012年11 月19日,有效期至2014年4月。“这说明我当时买的就是过期药啊。”在李丽说明情况以后,诊所内一名女子说要给领导打电话。“挂掉电话以后,她告诉我不能退药,还说有可能这药是我们以前吃剩下的。”

  市食药监局调查发现未售过期药

  回家后,李丽找到剩下的药盒,发现她购买的8盒消癌平片中,有5盒已经过期。7月15日,李丽再次带着药和收据来到这家诊所。这次一同前来的,还有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看到收据,诊所的人承认我在这里买过药。”但是,让李丽不能接受的是,对方表示李丽手中的药并非诊所出售。

  “我们诊所自2013年建成以来,从来没有销售过过期药品。”7月16日,在诊所内,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拿出一份复印文件,上面写着市食药监局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文件上显示,经过调查,该诊所并没有销售过生产批号为121104的过期消癌平片。除此之外,这名女性工作人员不愿再多说。

  律师认为患者家属证据不足

  “他们说,王振国中医内科诊所在全国各地都有,这个批次的药品应该是我在别的地方买的。”说完,李丽深深叹了口气,“距离长春最近的诊所在四平,我怎么可能去那里买药,过期后再拿到这里退掉。”说着,李丽眼眶通红,“那你说,我这药到底是哪儿来的?”

  吉林卓行律师事务所张严军律师听说这事,觉得患者家属证据不太充分。“无法证明该批次药品就是由这家诊所出售。”张律师建议患者家属在接到市食药监局出具的书面材料之后,再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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