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觉失调劫杀大学生126元

  2009年7月23日,小珊大学放暑假来广州探望家人,想不到她青春的脸永远定格在这一天。在多雨的南方,她和堂妹在公园凉亭避雨,不料遇到歹徒而遭劫杀,凶狠的歹徒仅仅是抢走了126元。近日,其中一名被鉴定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犯人邓杰,被判入狱15年,赔偿死者各项损失42万元。

  2009年7月23日16时许,邓杰伙同未成年人刘某预谋抢劫。他们到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马岗村一家超市盗窃了水果刀作为作案工具,然后携刀到马岗村公园伺机作案。正好,他们看到了在凉亭避雨的小珊和她的堂妹,遂持刀对二人实施抢劫。

  其间,邓杰用水果刀捅刺小珊的胸部和腹部,抢得人民币126元后逃离现场。小珊因受伤过重,于当晚20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小珊的父母、弟弟等人在事发前均在广州市白云区打工,靠在布匹市场内做搬运工为生。案发前一年,小珊以高考618分的成绩考上太原理工大学的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作为家族中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她一直是全家人的骄傲。案发时,放暑假的小珊来探亲才4天。

  案发次日晚,邓杰和刘某准备持刀在白云石井红星村再度抢劫时,被治安员盘查抓获。两人在审讯时对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10年2月8日,广州市检察院指控邓杰犯抢劫罪,向广州中院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期间,由于邓杰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处于显著阶段,不具备受审能力,广州中院于2011年1月7日裁定案件中止审理。2013年11月5日,经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邓杰症状缓解,具有受审能力,广州中院才对案件恢复审理。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邓杰犯抢劫罪,鉴于其患精神分裂症,属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万元,与此前已被判决的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42万余元,赔偿责任由其父母承担。

  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又名思觉失调,是一种严重精神疾病,症状为思考方式及情绪反应出现崩溃。常见病征包括幻觉、妄想及胡言乱语,严重者会有自毁及伤人的倾向,并出现社会或职业功能退化。患者通常于青壮年显现初期病征,其中约1.5%的患者终身为此病所苦。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症状复杂多样,可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意志行为及认知功能等方面,个体之间症状差异很大,即使同一患者在不同阶段或病期也可能表现出不同症状。10%—30%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无效,被称为难治性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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