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办加强医改监测工作

   4月17日,省医改办下发通知,加强2014年度全省医改监测工作。医改监测是推进医改不断深入的重要手段,通过监测可以动态掌握全省医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监测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反映各地实际,在掌握进程、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完善政策措施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在医改监测工作的新要求和机构职能调整的背景下,国务院医改办调整了监测工作思路,整合原国务院医改办监测与原卫生部医改监测为统一监测,从年度任务监测过渡到“十二五”规划监测,从医改年度监测改为自然年度监测,并以常规统计为主,医改监测为辅的方式,调整数据报送方式,从卫生部门监测扩至医改成员单位。
 
 
  省医改办要求,各级政府分管医改工作的负责同志是医改监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医改办是医改监测工作的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专业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医改监测工作,指派熟悉业务工作、了解医改监测体系、掌握相关指标的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工作协调和数据报送工作,对出现明显偏差数据,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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