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明确,公民的医疗卫生与健康需求通过政府、社会、个人多渠道筹措资金予以保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国家免费向全体公民提供。
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草案第七章明确了政府在医疗卫生投入方面的责任。”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柳斌杰说,草案明确各级政府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指标要求相适应的医疗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将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所需经费。
草案提出,国家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慈善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作为医疗卫生体制联动改革的重要一环,草案提出发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方式激励约束作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施治,促进患者有序流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
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
草案提出国家和社会依法实现、保护和尊重公民的健康权,为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法治基础。
“这是国家首次在法律层面上直接提出健康是人的基本权益。”柳斌杰介绍说,草案第二章“公民的健康权利与义务”中规定了较为系统、适度的权利义务框架。草案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健康权。国家和社会依法实现、保护和尊重公民的健康权。
草案还提出,国家重视全科医生的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
连线3年来我国关停违法网站13000多家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网络安全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执法检查报告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坚决清理各类违法违规信息,维护网络空间清朗。2015年来,共取消违法违规网站许可或备案、关停违法网站13000多家。
网络安全事关党的长期执政,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网络安全法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一部新制定的法律实施不满3个月即启动执法检查,这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尚属首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代表执法检查组向大会作报告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