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 大病支出专项扣除引关注

 
6月19日,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6月29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开始为期一个月的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因关乎你我他!草案在中国人大网上刚一亮相,就引来众多网友围观,以至于中国人大网的公开征求意见系统被瞬间“挤爆”。 
 
本次修法启动以来,草案做出的每一处改动都引起热议。有人认为起征点应该突破5000元提至10000元;有人建议专项附加扣除范围“扩容”;还有人担心目前的征管能力难以满足需求。
 
按照惯例,立法机关将吸纳整合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二审稿,然后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起征点该不该突破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范围该不该扩大”等争议焦点,或将在二审稿中找到答案。
 
个人所得税是目前我国仅次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2017年全国个税收入11966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约8.3%。
 
据悉,这是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是个人所得税法出台至今,个税起征点的第4次调整。
此前的历次调整里,2006年从1980年的800元调整到1600元,2008年再提高到2000元,2011年进一步提至3500元并实施至今。
 
除调高个税起征点外,增加5项专项附加扣除也被业界普遍认为是此次个税修改草案的又一亮点。
 
其中,草案明确,在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财政部部长刘昆此前受国务院委托就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表示。 
专项扣除范围该不该扩大?
 
当前,养孩成本高、房贷压力大、看病贵等已经成为我国居民的重要生活负担,把这些项目纳入个税抵扣项,显然有助于减轻纳税人压力。
 
在6月22日分组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时,一些人大常委会委员以及列席会议人员建议,在修正案草案基础上,专项扣除范围还应进一步扩大,将“一老一小”即赡养老人开支和婴幼儿哺育费用也纳入到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之内。
 
徐绍史委员就提出,目前我国人口结构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老龄化和少子化,2017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达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原本希望放开二孩政策之后可能出现较大的生育增长,结果2017年新出生人口只有1700多万人,比2016年还少生了63万人。此外,现在赡养老人基本上是“973”,即90%是居家养老、7%是社区养老、3%是机构养老。所以赡养老人的费用还是应该考虑纳入专项扣除。既然实施二孩政策,那么0到3岁的婴幼儿的哺育费用也应该考虑专项扣除。
 
熊群力委员也希望专项扣除中能增加有关养老的费用:“随着老龄化,赡养老人已成为工作主体人群的一个重要负担或者说是一个重要的收入支出部分,建议也纳入考虑。”
还有的委员建议,独生子女赡养经费也应该纳入专项附加扣除。
 
“我们国家比较特殊,从上世纪70年代末期到本世纪的2014年,实行了30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可以说,当时实行‘一胎’的家庭对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是作出了贡献和个人牺牲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王军说,现在这些“一胎”小孩已经开始面临赡养老人的问题,应该将其赡养老人所需的经费纳入专项附加扣除,作为国家对这些家庭在政策上的补偿。
 
全国人大农委委员周建军也认为应将独生子女养老作为扣除项目考虑。他还建议,把残疾子女的供养也纳入专项扣除的范围,“因为很多人子女残疾后生活非常困难”。
 
如果你认为专项扣除范围应该进一步扩大的话,别忘了提意见哦!
 
此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7月28日。在此期间,公众可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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