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能听到XXX产品含有致癌物质、XXX成分可能会致癌、XXX权威机构发布了一份致癌名单。看到这些我们总是会马上点开,很怕自己与上面说的产品、食品有什么关联。
那么,我们怎么能对这些致癌物质有一定的避免措施?
该怎么理解致癌物?
是否患癌是由先天因素和后天环境因素共同决定的,先天因素即为父母身上遗传下来的基因,环境因素的概念非常广泛,包括:
生活方式(营养、吸烟、体力活动等);
自然发生的暴露(紫外线、氡气、感染剂等);
医疗行为(化疗、激素类药物、抑制免疫系统的药物等);
某些特殊的工作场所;
家庭环境中的某些不良物质(如甲醛);
污染(空气污染、水污染)。
一般来讲,环境中可以导致癌症的物质和暴露被统称为致癌物。但并非所有的致癌物都有狼虎之势,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导致癌症。这除了和每个人的先天因素(基因)有关,还和不同致癌物的致癌潜力有关,有些可能在长时间,高水平的暴露后才会导致癌症。
致癌物的分类和致癌潜力有关系吗?
那致癌物的潜力又怎么看呢?从各种新闻上,大家也能了解到致癌物是分类的,比如今年大火的中国咸鱼就是1类致癌物,很多人以为1类致癌物意味着致癌能力强,危险性高,实则不然。
有很多机构会制定致癌物的分类,且各机构的分类方式不同。其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分类方法来自IARC。在过去的30年里,IARC已经评估了900多名潜在的致癌物,并将其分为以下4类:
1类致癌物——明确致癌
对人体有明确致癌性,比如大气污染、砒霜、甲醛、酒精饮料、烟草及槟榔等。
2A类致癌物——较大可能致癌
对人体致癌的可能性较高,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实验动物致癌。对人体虽有理论上的致癌性,但实验性的证据有限。如无机铅化合物、红肉等。
2B类致癌物——较小可能致癌
对人体致癌的证据有限,在动物实验中发现的致癌性证据尚不充分。相比2A类致癌物致癌可能性低。
3类致癌物——尚不清楚是否致癌
对人体致癌性的证据不充分,对动物致癌性证据不充分或有限。或者有充分的实验性证据和充分的理论机理表明其对动物有致癌性,但对人体没有同样的作用。
4类致癌物——基本不致癌
对人体可能没有致癌性的物质,缺乏充足证据。
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致癌物分类只是在告诉大家致癌物证据等级的高低,而并非致癌潜力强弱的排名。举个例子:吸烟和加工肉质品都属于一类致癌物,这说明有强有力的科研证据证明两者有致癌性。但是从致癌潜力的强弱来看,两者显然不处于同一级别,吸烟比食用加工过的肉类更容易引起癌症。也就是说,我们只能从致癌物分类中判断XX物质致癌是否有确凿证据,而无法判断XX物质在癌症方面的危险性。
该怎么对待致癌物?
我们需要重视的是1类和2A类致癌物,对于大多数1类和2A类物质都应该避免或者减少接触。
对此国家会出台一些政策来降低我们的暴露水平,比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治理空气污染等等。此外,对于生活中常见的致癌物,减少暴露(也就是减少接触),肯定是有利无害的。比如尽量避免抽烟,少食用红肉(红肉为2A类致癌物),尽量少吃或避免油炸食品、咸鱼等1类致癌食物,选择有质量保障的低甲醛家居(甲醛为1类致癌物),出门涂抹防晒霜(太阳辐射为1类致癌物)等等。
可是,对于药物及其他医疗措施(比如x光),我们就不能一竿子打死,盲目避免了。
避孕药是1类致癌物,还能吃吗?
关于药物方面,我们今天重点讲下疑问最多的避孕药。
避孕药在1类致癌物的清单上有几年了,可是每次致癌物清单一出现,就会有人说:“避孕药还能吃吗?”
避孕药具有两面性,有一致证据表明口服避孕药增加了女性患乳腺癌和宫颈癌的风险,但却降低了子宫内膜癌和卵巢癌的风险。所以,吃还是不吃?
如果仅用于避孕
由于口服避孕药后,会使乳腺癌的患病风险在停药10年后增大,且口服避孕药5年或更久,患宫颈癌的风险会增高,美国癌症协会乳腺癌和妇科癌症研究组的战略主任Gaudet建议,使用避孕药避孕的女性应该:
减少服避孕药的时间;
可以使用其他的避孕方式,比如戴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