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肺结核治疗原则
抗结核化学药物治疗(简称化疗)的原则是:“早期、联合、适量、全程规律”用药。
早期用药:结核病一旦诊断就应及时、早期给予抗结核药物的治疗。此时细菌生长繁殖旺盛,病灶供血丰富,对药物敏感;同时患者身体抵抗力强,及早用药病变易控制,有利于治愈。
联合用药:指根据不同病情和抗结核药的作用特点联合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以增强疗效,可避免严重的不良反应和延缓耐药性的发生。
适量用药:指用药剂量要适当。药量不足,组织内药物难以达到有效浓度,且亦诱发细菌产生耐药性使治疗失败;药物剂量过大则易产生严重不良反应而使治疗难以继续。
坚持全程规律用药:结核病的治疗必须做到有规律长期用药,不能随意改变药物剂量或改变药物品种,否则难以获得成功的治疗。结核病是一种容易复发的疾病,过早地停药,会使已被抑制的细菌再度繁殖或迁延,导致治疗失败。所以,遵医嘱坚持全程规律用药,不过早停药是化疗成功的关键。
2.抗结核药物主要不良反应
我国目前最常用的抗结核药物有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和链霉素等。有些病人用药后可能会发生某些不良反应,应注意观察,如果用药过程中有任何不适,应及时与医生联系,以便对症处理。
异烟肼主要不良反应①肝毒性:可引起转氨酶升高,偶尔发生黄疸,若发生食欲减退应引起注意;②末梢神经炎: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疼痛;③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嗜睡、兴奋、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用。
肝功能异常、有精神病患者和癫痫病史者、孕妇慎用异烟肼;
利福平主要不良反应①胃肠道反应较多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不振等。②肝毒性为主要不良反应,可引起转氨酶升高,也可出现黄疽、肝大。③过敏反应:可出现寒战、高热、头痛、关节疼痛的流感样反应,还可出现支气管哮喘样发作,胃肠道绞
痛、皮疹以及白细胞减少等。④其他:服药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可变成橘红色。
孕妇、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吡嗪酰胺主要不良反应①痛风较常见,表现为关节痛,由血尿酸增高引起。②肝毒性及胃肠道反应
糖尿病、痛风、严重肝功能减退者、孕妇慎用。
乙胺丁醇主要不良反应①视神经损害较常见,可表现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下降、视野缩小等;②末梢神经炎偶见,可表现为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脚软弱无力;③痛风较少见。
小儿、婴幼儿禁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者、不能准确表达症状者慎用。
链霉素主要不良反应①第8对脑神经的损害:引起耳鸣、听力下降等。②肾功能损害:偶出现蛋白尿、管型尿,老年人及肾脏病患者尤其应注意;③过敏反应:包括发热、皮疹等,还可引起口唇周围麻木。
儿童慎用,孕妇禁用。肿胀肌无力或帕金森病患者慎用。用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听力、肾功能(尿常规检查)。
3.预防传染
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及增强免疫力、降低易感性等是控制结核病流行的基本原则。减少结核病感染和发病机会的措施主要有:
1.早发现、早治疗,控制传染源,减少结核杆菌传播的机会。
2.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对着他人打喷嚏或大声说话。
3.保持室内经常通风换气,锻炼身体,保持身体健康,增强免疫力。
4.新生儿和婴幼儿应及时接种卡介苗。
5.对已感染结核杆菌并有较高发病可能的人,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药物预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