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的不良反应汇总,应该掌握!

  一、β内酰胺类抗生素的不良反应

  (一)、青霉素类

  青霉素类是通过抑制菌体细胞壁的合成而发挥杀菌作用。因人体细胞无细胞壁,青霉素对其几乎无影响。又因青霉素抗菌谱很广。所以深受患者欢迎。成为临床最常用的抗生素之一。但由于近年来大剂量、高浓度使用青霉素现象增多,其不良反应屡见发生。青霉素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等和血清病型反应;

  2、毒性反应:少见,但静脉滴注大剂量本品或鞘内给药时,可因脑脊液浓度过高导致抽搐、肌肉阵挛、昏迷及严重精神症状等;

  3、赫氏反应和治疗矛盾:用青霉素治疗梅毒等疾病时可由于病原体死亡致症状加剧,称赫氏反应。治疗矛盾也见于梅毒患者,系治疗梅毒病灶消失过快,而组织修补相对较慢或病灶部位纤维组织收缩,妨碍器官功能所致;

  4、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等二重感染;

  5、应用大剂量:青霉素钠可因摄入大量钠盐而导致心力衰竭。

  (二)、头孢菌素类

  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又称先锋霉素,是一类广谱半合成,β—内酰胺类抗生素。目前,已有四代产品,应用十分广泛。临床发现,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存在以下几种常见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头孢菌素类药物可致皮疹、荨麻疹、哮喘、药物热、血清病样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休克等不良反应。头孢菌素的过敏性休克类似青霉素休克反应。两类药物间呈现不完全的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过敏及过敏体质者应慎用,有的产品在说明书中规定用前皮试,应参照执行。

  2、胃肠道反应和菌群失调多数头孢菌素可致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反应。头孢菌素类药物对肠道菌群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可致菌群失调,引起维生素B族和K缺乏。另外,也可引起二重感染,如伪膜性肠炎、念珠菌感染等,尤以第二、三代头孢菌素为甚。

  3、肝毒性多数头孢菌素大剂量应用可导致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酯酶、血胆红素等值的升高。

  4、造血系统毒性头孢菌素偶可致红细胞或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细胞增多等。

  5、肾损害主要绝大多数的头孢菌素由肾排泄,以第一、二代头孢为多见,偶可致血液尿素氨、血肌酐值升高、少尿、蛋白尿等。其中头孢噻啶的肾损害作用最显着。头孢菌素与高效利尿药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肾损害显着增强。

  6、凝血功能障碍由于头孢菌素抗生素都能抑制肠道菌群产生维生素K,使凝血机制发生障碍,因此具有潜在的致出血作用。凝血功能障碍的发生与头孢菌素抗生素药物的用量大小,疗程长短直接有关。

  7、与乙醇联用产生“双硫仑”(戒酒硫)样反应,抑制乙醛脱氢酶,使饮酒者体内乙醛蓄积产生难受反应而用于戒酒。含硫甲基四氮唑基团的头孢菌素有类双硫醒的功能。当与乙醇联合应用时(喝酒或者接触酒精等),也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而呈“醉酒状”。

  二、喹诺酮类

  喹诺酮类属合成类抗生素,主要包括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依诺沙星、氟罗沙星、培氟沙星、加替沙星、洛美沙星等。此类抗生素具有抗菌谱较广、高效、使用方便及不良反应少等特点。其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核酸的合成,此点与其他抗生素显着不同,不会与其他抗菌素形成交叉耐药性,对其他抗菌素产生的耐药菌株仍然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因此,喹诺酮类抗生素已成为目前临床上开发和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类药物,主要用于泌尿生殖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感染性疾病的治疗。

  1、胃肠道反应在喹诺酮类抗生素的不良反应中,以胃肠道反应最为常见。大约有3%~5%的患者在服用该类药后会出现食欲不振、上腹部隐痛、恶心、呕吐、腹泻或便秘等胃肠道症状。最近几年,随着第三代喹诺酮类抗生素的问世与剂型的改革,其胃肠道反应的发生率已有所降低,即使发生,症状也较轻微。因此,只要遵医嘱服用,并注意在饭前服药,服药后及时进餐,绝大多数患者可以避免这一不良反应的出现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临床统计显示,在服用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依诺沙星(氟啶酸)的患者中,约有2%的人会出现嗜睡、头痛、头晕及肢体麻木等轻微症状。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这些反应主要与服药剂量过大、服药时间过长有关。这是由于喹诺酮类药物可透过血脑屏障,如果一次使用剂量过大或服药时间过长,透过血脑屏障的药物量就会增大,从而可影响大脑边缘系统的功能,会导致患者出现神经系统症状。所以,在服用喹诺酮类药物时,一定要严格控制药量,不可随意增加用量和服药次数;同时应注意用药的持续时间,一般使用喹诺酮类药物应控制在5-7天左右。如果服药期间出现了上述症状,就要及时减少剂量,必要时可停药或在医生的指导下调整用药。

  3、一般性过敏反应在服用喹诺酮类抗生素时,还有极个别的患者会出现皮疹、药物热及荨麻疹等一般性过敏表现。与其他抗生素相比,此类药物的过敏反应发生率较低,且不会引起如过敏性休克等严重的过敏症状。只须立即停药,并适当服用抗过敏药物如西替利嗪,或外用止痒剂即可。必要时可在医生的指导下加用糖皮质激素类药。这样,可很快缓解症状,消除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

  4、光敏性皮炎:氟罗沙星,洛美沙星多见,属药物变态反应,常在用药后7~10天出现

  5、血糖异常:主要是加替沙星。包括症状性低血糖和高血糖症。严重血糖异常的,包括高渗性非酮症高血糖昏迷、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痉挛和精神状态改变(包括意识丧失)。虽然少数导致致死后果,但是如果得到适当处理,这些事件大多是可逆的。

  三、大环内酯类

  (红霉素、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克拉霉素阿奇霉素、交沙霉素)

  以红霉素为代表的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从1952年就开始使用,一直是这类药物的首选药。之后,类似的品种相继上市,其毒副作用也较低,短期使用很少由于毒性反应而需要停止服药的情况。不过,大环内酯类口服药,开始大多数以游离碱的形式直接供口服使用,吸收率不高,易被胃酸破坏。现在部分品种通过酯化克服了以往的缺点,又产生了其他的不足,如琥乙红霉素、乙酰麦迪霉素、阿奇霉素等,虽然提高了吸收率,避免了被胃酸的破坏,但是对肝脏的毒害却明显增加,罗红霉素、阿奇霉素的毒副作用已被逐渐认识。此类抗生素的主要不良反应有:

  1、对肝脏的毒害:在正常剂量时,对肝脏的毒害较小,长期大量应用可引起胆汁郁积,肝酶升高等,一般停药后可恢复。但经酯化后的这类药(如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阿奇霉素等)对肝脏的毒性更大,应短期减量使用,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2、对前庭系统的影响:静脉给药时可发生耳鸣、听觉障碍等,停药或减量后可恢复。

  3、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药热、药疹、荨麻疹等,反应严重时应停药。

  4、胃肠道反应:部分药物可引起腹痛、腹泻、恶心等,停药后可恢复。

  5、局部刺激:注射给药可引起局部刺激,故本类药物不宜用于肌肉注射。静脉滴注可引起静脉炎,故滴注液应稀释至0.1%以下,滴入速度不宜过快。

  6、抑制茶碱代谢:本类药物可抑制茶碱的正常代谢,故不宜和氨茶碱类药联合用药,以防茶碱浓度异常升高而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必须使用时应到医院进行茶碱浓度监测,以防意外。

  7、部分药品易透过胎盘:如克拉霉素、阿奇霉素等。因此,孕妇和哺乳妇女均需慎用,必要时宜暂停哺乳。

  四、四环素类抗生素

  1、消化道反应。

  2、肝损害。

  3、肾损害。

  4、影响牙齿及骨骼的发育,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8岁以下小儿禁用。

  5、有局部刺激,故不可肌注,静滴宜充分稀释。

  6、有过敏反应。

  7、使用时间稍长,易致肠道菌群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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