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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柳病 ☆ 收藏

并发症

三期梅毒(晚期梅毒)早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经一定潜伏期,通常为2一4年后,约有1/3患者发生三期梅毒。除皮肤、粘膜、骨出现梅毒损害处,尚可侵犯内脏,特别是心血管及中枢系统等重要器官,危及生命,三期梅毒的共同特点为损害数目少,破坏性大,分布不对称,愈后遗留萎缩性瘢痕;客观症状严重而主观症状轻微;损害内梅毒螺旋体很少,传染性小或无;梅毒血清反应阳性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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