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甲状腺术后的病人,L-T4的剂量要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血清促甲状腺素(TSH)水平以及临床症状等情况综合考虑来确定最佳的个体化剂量,并根据病情变化遵医嘱调整。
一般来说,建议术后尽早开始服药,L-T4完全替代剂量约为1.6ug/kg。血清TSH水平是调节药物剂量的主要参考标尺,起始治疗4-6周后,复查甲功根据TSH增减剂量。之后每4-6周循环复查,调整剂量,直至TSH达标后维持剂量,可降至4~6个月复查一次。
1.因甲状腺良性疾病手术患者,建议将TSH稳定在0.5-3.5mU/L。
(1)对于甲状腺部分切除患者,起始日推荐剂量为25-50ug,至少服药6个月到2年;
(2)对于甲状腺全切除患者,推荐起始使用完全替代剂量,需终身服药。
2.因甲状腺恶性肿瘤行甲状腺全切除患者,需要TSH抑制治疗,并终身服药。
TSH抑制治疗的目标是:
(1)复发与进展危险度高的患者应将TSH控制在<0.1mU/L水平,但如果患者出现甲状腺激素治疗的不良反应,可将TSH控制目标调整为0.1~0.5mU/L;
(2)复发与进展危险度低的患者,推荐将TSH控制在0.5~2.0mU/L。
同时,对于术后需进行I131治疗的此类病人,在治疗前要停药2~3周,治疗后2~3天恢复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