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用甲亢辅助治疗药物?
甲亢的辅助治疗药物主要有β受体阻滞剂、甲状腺素制剂和碘剂,其中碘剂主要用于甲亢的术前准备及甲亢危象的抢救,一般不作为常规用药。这里重点讲讲前两种药物的应用方法:
1)β受体阻滞剂:此类甲亢药物可以减轻病人交感神经兴奋的症状,有效地对抗甲状腺激素过量所致的高代谢表现(心悸、心动过速、兴奋不宁、哆嗦等症状),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外周血T4转化为T3,一般作为“控制阶段”的辅助用药,与硫脲类药物配合使用,尤其是在开始治疗的1~2周内,抗甲状腺药物尚未发挥作用时,对改善病人的临床症状疗效显着。但此类药物不是治疗甲亢的根本性药物,不能纠正病因,故不作为长期治疗用药,当心率降到80次/分以下,甲状腺激素水平恢复正常后即可停用此药。需要注意的是,合并支气管哮喘或严重心衰的甲亢病人以及甲亢孕妇应忌用此类药物。
2)甲状腺激素制剂:临床一般是从“减量阶段”开始加用甲状腺激素制剂(即L-T4),目的是为了稳定患者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的功能,抑制促甲状腺激素(TSH)的分泌,预防甲状腺肿大和突眼症状的加重。此外,还可使甲亢的复发率明显降低。所用剂量为甲状腺片20~60毫克/日或左旋甲状腺素(L-T4)50~100微克/日,此类药物可长期服用,直至与抗甲状腺药物一起停用。需要说明的是,对甲亢病人服用L-T4的做法目前尚存争议,如果服用时机不当或用之过量,反而会加重甲亢。
3)钾制剂:对伴有周期性麻痹(软瘫)的甲亢病人,需查血钾并酌情补充口服氯化钾片,必要时可短期服用10%氯化钾溶液,有助于及时缓解症状。7、甲亢孕妇用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与非妊娠甲亢相比,妊娠期甲亢用药还是有所不同的。丙基硫氧嘧啶(PTU)不易通过胎盘,胎儿致畸风险较低,缺点是可引起严重肝损害;他巴唑(MMI)有一定的致畸性,但肝毒性相对较小。故美国甲状腺学会(ATA)建议,妊娠早期(器官形成时期)首选丙基硫氧嘧啶(PTU),妊娠中、晚期换用他巴唑(MMI)治疗。其次,妊娠期甲亢病人的用药剂量不宜过大,而宜选择最小的有效剂量,使甲状腺功能维持在正常偏高的水平,以免引起母婴甲状腺功能减退,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关于甲亢患者的产后哺乳问题,以往认为抗甲状腺药物可经乳汁分泌而影响婴儿甲状腺功能,产后不宜哺乳。但近年的诸多临床研究表明,甲亢母亲服用中等剂量(PTU<300㎎/日或MMI<20㎎/日)的抗甲状腺药物(无论是PTU还是MMI)是安全的,不会影响婴儿的甲状腺功能,可以哺乳。但为安全起见,建议患者在哺乳后立即服药,四个小时之后再喂第二次奶,使哺乳与上次服药间隔至少3~4小时,此时乳中药物浓度已很低,对婴儿更加安全。8、甲亢病人应如何掌握停药指征?
甲亢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中,甲状腺刺激性抗体(TSAb)是导致本病的主要原因,抗甲状腺药物虽然能在短期内(2~3个月)使甲状腺功能恢复正常,但要使血TSAb转阴却需要较长时间。甲亢的停药指征包括以下几点:①甲亢症状缓解,甲状腺缩小,甲状腺血管杂音消失,突眼改善;②FT3、FT4、TSH正常,TRH兴奋试验恢复正常,TSAb转阴;③疗程达到2年以上;④维持治疗所需药物剂量很小(如他巴唑2.5~5mg/d以下)。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应延长抗甲状腺药物的疗程,甚至终身用药,或是改用放射性131碘或手术治疗。停药后复发者可再用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或改用放射性131碘或手术治疗。9、甲亢治疗过程中需要监测哪些指标?
甲亢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每隔2~4周应做一次甲状腺功能(FT3、FT4、TSH)检测,同时结合病人甲状腺肿大及突眼的变化情况,作为调整用药剂量的参考依据。另外,抗甲状腺药物可导致白细胞减少,严重者可造成粒细胞缺乏。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患者初次用药后2~3个月或再次用药1~2周后。因此,在开始的控制阶段,患者每周至少要化验一次血常规,以保证安全。另外,在治疗前后均应做肝功检查,如果在用药前就有肝功异常,多半是甲亢本身所致,此时不必停药,随着甲亢的控制,病人的肝功可随之恢复正常;如果病人用药前肝功正常,用药过程中出现肝功异常,则可能是药物性肝损害,此时应更换药物或改用其它治疗方法。
妊娠期甲亢治疗有哪些?
临床工作中,经常遇到有生育要求的女性甲亢患者,对于这样的患者,最佳的治疗方案是根治甲亢后再怀孕。但是有一部分患者执意拒绝手术,拒绝放射性碘治疗,只能用口服抗甲状腺药物控制甲亢,对于这样的患者治疗起来比较麻烦,且风险很高,工作中积累一些心得体会,与各位同道分享。
孕前风险告知
首先向患者及家属充分告知口服抗甲状腺药物时怀孕,给孕妇及胎儿带来的不良影响及风险。
母亲的并发症包括:流产、早产、贫血、妊高症、胎盘早剥、充血性心力衰竭、甲亢危象、间接感染、Ⅰ型糖尿病等。
胎儿及新生儿的并发症包括:早产儿、死胎、死产、畸形、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小于胎龄儿、胎儿窘迫、新生儿窒息、胎儿和/或新生儿甲减、胎儿和/或新生儿甲亢等。
孕前控制甲亢及孕期监测
在怀孕前控制甲亢,所用药物剂量调整至最小。怀孕早期,口服丙基硫氧嘧啶(PTU),如果患者无明显肝功能受损及白细胞下降,也可以整个孕期都服用该药,或者在孕中期换用甲巰咪唑(MMI),以减少对肝脏的损伤。整个孕期,避免抗甲状腺药物(ATD)过度治疗,以免导致胎儿甲状腺肿及甲减。甲亢控制目标是孕妇血清FT4值接近或者轻度高于参考值上限,每2-6周监测1次。
同时监测TRAb,判断孕妇及胎儿的预后。妊娠24-28周时测定血清TRAb对评估妊娠结局是有帮助的。TRAb高于参考值上限3倍以上提示需要对胎儿进行密切随访。
产后监测及治疗方案调整
对于产后的患者应该在2周左右复查甲功及TRAb、TPOAb、TGAb。因为Graves‘病(GD)在妊娠早期可能加重,妊娠中、晚期可逐渐缓解,妊娠晚期有20-30%的患者可以停用ATD,而分娩后,GD症状常会加重。所以应该及时检查甲功,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如果服药1.5-2年,复查甲功正常,TRAb阴性,可考虑停药,以减少哺乳期药物对新生儿的影响。停药后继续严密观察产妇甲功及抗体变化。
哺乳期用药
哺乳期抗甲状腺药物首选PTU,因为该药物的乳汁排泌量远远低于MMI,但是该药的肝脏毒性较大,所以也可以选择MMI,哺乳期口服这两种药物的安全剂量分别是:PTU<150mg/d,MMI<15mg/d。建议先哺乳,然后服药,4小时后挤掉乳汁,弃去不用,再次哺乳。
新生儿甲功及甲状腺相关抗体监测
新生儿出生后3天,必须采集足跟血检测促甲状腺素(TSH),如果TSH有问题,应该进一步采集静脉血检测TT4、TSH、TPOAb以及TRAb。TPOAb高于正常提示甲减的可能性大,TRAb升高提示甲亢的风险较高。
新生儿甲减诊断标准:
新生儿1-4周:TSH>7mIU/L,TT4<84nmol/L。有条件的医院,也可根据当地实验室新生儿甲功的正常值范围判断新生儿的甲功有无异常。如果母亲孕期口服抗甲状腺药物,新生儿发生甲减的可能性较大,而甲减对新生儿大脑及骨骼发育的影响是很大的,所以该病的治疗原则是早期诊断,足量治疗。
应在产后4-6周之内启动甲状腺激素治疗。选择左甲状腺素(L-T4)进行治疗。L-T4起始剂量10-15μg/kg/d。治疗目标是使血清TT4水平尽快达到正常范围,并且维持在新生儿正常值的上1/3范围,血清TSH值一般不作为治疗目标值。因为增高的TSH要持续很长时间(下丘脑-垂体-甲状腺轴的调整需要时间)。
一过性新生儿甲减的治疗一般要维持2-3年,根据甲状腺功能的情况停药。发育异常者则需要长期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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