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老板”3个月卖50多吨地沟油 地沟油易致胖

  现查实,隆昌县嘉吉豪饲料油脂厂于2008年10月开始经营饲料级混合油,在明知重庆永川区永亨油脂有限公司购买其混合油用于食用油加工销售的情况下,仍将部分产品销售给该公司。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期间,黄杰分三次以每吨7400元的价格向永亨油脂有限公司销售隆昌嘉吉豪饲料油脂厂生产的混合油52.5吨,金额388500元。

  法院进一步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杰明知重庆永川区永亨油脂有限公司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而为其加工"潲水油"为混合油作为原料,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2013年12月20日,一审宣判:被告人黄杰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了上诉。鉴于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原判量刑适当,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于5月26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被告人上诉,维持原判。

  "地沟油"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其主要成分仍然是甘油三酯,却又比真正的食用油多了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所以常吃地沟油是导致肥胖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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