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吃外卖 但安全和健康可不“外卖”

 今年以来,“外卖自由”一度成为热词霸占着人们的视野。然而,在满减活动减少、配送费用增高、外卖整体价格上涨的同时,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却依旧屡见不鲜。外卖小店扎堆地下室、放了一年的排骨被端上餐桌、后厨脏乱差蟑螂横行……屡屡爆出的相关新闻让不少人对外卖望而却步,还有不少以上班族、学生党为主的人群则一边吃着外卖一边保持担忧,只能选择门店卫生相对较好的店铺下单。

那么,对一些别无选择的“外卖党”来说,一旦踩雷又该如何维权呢?

美味小强,在线碰瓷

日前,消费者李先生在某外卖订餐平台点了一家餐厅的外卖,哪知吃到一半,在饭菜里发现了一只满身流油的蟑螂。李先生随即联系商家,希望能够协商解决问题,但商家却表示只能对已支付的订单进行赔付。随后,李先生联系了外卖平台,该平台客服提出让李先生申请理赔,而理赔后的赔偿金也只有34.8元,这让李先生觉得很不满意。

外卖食品中出现蟑螂这样的异物,俨然已经是重要的食品安全问题。而蟑螂本身属于“四害”之一,除污染食品之外,还是众多疾病的传染媒介,对于自己吃了有蟑螂的外卖会不会对身体产生不好的影响,李先生表示十分担心。

网购外卖出现问题,消费者该向谁维权?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这意味着,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像李先生这样从外卖中吃出蟑螂的情况,可依法向商家或外卖平台要求赔偿,事后外卖平台则有权向商家追偿。

卖家商家双双装傻,又该如何维权?

关于赔偿金额,《食品安全法》也有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通常情况下,消费者遭遇相关问题可先找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外卖平台投诉或要求赔偿。然而,参考李先生的事例,假如无法通过协商方获得合理赔偿,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外卖环节中的履行辅助人

要完成一单外卖,除了食品生产制作之外,还有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配送。作为协助外卖平台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角色,外卖小哥的主要义务有二:及时送达和尽可能地保障菜品包装完整、风味不变。然而现实中,除了曾经疯传网络的外卖小哥偷尝事件之外,普遍存在的外卖箱不按照要求消毒、冷餐热餐混放情况,甚至将待配送的外卖留在路边吃灰的相关新闻也不在少数。

假如外卖员义务未能完全履行,致使消费者与外卖平台的约定无法实现,作为合同当事方的外卖平台应当向用户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用户可以取消外卖订单,也可以要求平台方继续履行,提供符合要求的配送服务。除此之外,用户还可以要求外卖平台对其损失进行赔偿。

食品安全问题,永远是民之大计。真正的“外卖自由”不止是支付能力方面的自由,还在于减少消费者选择外卖时对其安全卫生层面的顾虑。而在实现“外卖自由”之前,消费者们还是一定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别吃着外卖就把自己的安全和健康给“外卖”了。遭遇无证无照的无良商家和不作为的平台,一定保存好证据,维权到底毫不手软~

 

相关推荐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新闻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