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病人报销比例提高

 
 
  珠海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副科长张志叶介绍称,珠海门诊特定病种包含糖尿病、高血压、肿瘤等35种,其中肝移植、肾移植、肿瘤等8个病种为高额费用病种,“珠海肿瘤发病率较高,在门诊特定病例中排第二三位,费用也高居前列。”据悉,目前珠海恶性肿瘤患者约7800人,4300人处在高额费用病种,肿瘤患者参保人的放化疗费用约为每年2000万元。为让每位肿瘤病种患者更公平地享受病种待遇,《通知》规定,对肿瘤病种待遇年限按其实际年限计算,不再与社保年度结束挂钩。
 
  《通知》规定,职工医保门诊放疗及化疗抗肿瘤药品费用纳入住院额度累计,其报销比例按住院比例(90—94%)执行,居民医保、未成年人医保由原来的65%、60%,分别提高至75%、75%-90%,提高10-30个百分点。调整后职工医保的门诊放化疗报销水平在全省排名靠前。
 
 
  另外,《通知》规定,参保人自门诊特定病种费用发生之日起,超过24个月来申请待遇的,该部分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珠海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副科长张志叶称,原先就发生过参保人拿着多年前的单据前来要求报销,“但医保政策发生了改变,系统也在变更,难以按原标准进行核定。综合各种因素,我们对此进行规范,将待遇申请时效调整为2年。未进行联网结算病种费用的参保人,发生费用后应在24个月内到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请待遇,以免错过报销时效。”
 
(实习编辑:赵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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