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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京丰)的价格是多少?

来源:健客    发布时间:2020-05-25

消费者买药治病,除了疗效外,价格肯定是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以低廉的价格买到高质量的药品,当然都是消费者所希望的。近期,有朋友在问“小儿清肺化口服液(京丰)的价格是多少?”,下文马上就为大家解答。

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京丰)的价格是多少?

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京丰)为黄棕色至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主要成份有前胡、黄芩、紫苏子、石膏、苦杏仁(去皮炒)、葶苈子、竹茹。能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呼吸气促,咳嗽痰喘,喉中作响。

参考目前部分销售点的价格,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京丰)规格为10ml*5支的产品价格大概是在16元左右。

药品定价有哪些规定?

关于药品价格管理这一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以下几条内容:

第八十四条国家完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第八十五条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第八十六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向药品价格主管部门提供其药品的实际购销价格和购销数量等资料。

第八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所用药品的价格清单,按照规定如实公布其常用药品的价格,加强合理用药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十八条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如您想对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京丰)有进一步的了解,可下载并登陆“健客网上药店APP”或“健客医生APP”,这里将为您提供更加细致、更加透明的医药专业指导,创造更加健康的就医指导环境,让看病难、看病贵不再是医药行业的不老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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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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