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末(奇星),有效期是36个月,生产企业是广州白云山奇星药业有限公司。那么,使用珍珠末需要注意什么?
珍珠末的执行标准是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六册,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44022797。
珍珠末使用时请注意: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宜餐后服用。
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为了您的健康,请在您的主治医生或指导药师的指导下按疗程服用,同时密切接受随访,以便他们第一时间了解到您的用药情况。如在用药过程有任何不良反应或疑惑,亦可第一时间向健客网在线医生咨询,热线电话:400-086-5111。
(实习编辑:李嘉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