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康颗粒具有抗病毒和保肝降酶的双重作用,用于利胆湿热所致的黄疸,症见周身,小便俱黄,体疲乏力,纳呆,恶心厌油等。那么,肝康颗粒的副作用大吗?
肝康颗粒的生产企业是烟台大洋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是国药准字Z20055640。有效期18个月。根据其国药准字可知本品属于中药,一般中药的副作用会比较小。
副作用是指系指应用治疗量的药物后所出现的治疗目的以外的药理作用。药物正作用是主要的。一种药物常有多方面的作用,既有治疗目的的作用也并存有非治疗目的的作用。
副作用和治疗作用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治疗目的的不同,也导致副作用的概念上的转变。副作用常为一过性的,随治疗作用的消失而消失。但是有时候也可引起后遗症。
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目前,广东省已经展开了药物不良反应的上报制度,陈泰昌说,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是为了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而肝康颗粒治疗肝炎疗效确切,安全有效,并无明显的毒副作用。但是如果患者的服用肝康颗粒的副作用大的话,则得马上去咨询医生,做到及时地让医生诊断和对症下药。
在购买本品后,需要做到及时到医院进行就诊,保证合理的使用,了解病情,保证用药。
(实习编辑:谢秀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