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嘧啶颗粒为淡黄色颗粒;无臭,味微苦。10g*200s/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11021876。产自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是否可以服用双嘧啶颗粒呢?
双嘧啶颗粒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急性中耳炎。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针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是否可以服用双嘧啶颗粒,有以下说明:
1.磺胺药可穿过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该类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在人类的研究尚缺乏资料。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资料,磺胺药在孕妇中的应用属C类,即动物实验中证实药物有毒性,而在人类研究中缺乏充足的资料,但用于人类时可能利多于弊。然而在围产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
2.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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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编辑:杨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