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乙酰氨基酚糖浆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那么,有哪些人是禁用对乙酰氨基酚糖浆?
对乙酰氨基酚糖浆的禁忌如下:
1.对本品中各成分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3.高血压病患者禁用。
4.妊娠3个月内妇女禁用。
5.2岁以下儿童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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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缉:罗进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