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翟一平案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堪称又一起现实版的“药神”。
帮助病友代购抗癌药物,不少病友的病情都得到了控制,此外,还经常在病友群里免费给大家作义务解答……没想到竟会因此成为犯罪嫌疑人。翟一平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会触犯法律。
今年7月25日,翟一平因「销售假药」的罪名被上海警方刑拘,现羁押在上海市看守所。目前,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最终结果如何,取决于侦查、审理。若是罪名成立,则根据刑法对生产、销售假药的最低处罚标准规定,可能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病友代购救命药,没想到竟会触犯法律!
2014年,翟一平罹患肝癌,为此他开始钻研相关的医学知识,并且时常在聚集了各地肝癌患者的QQ群里与病友进行交流,而“代购的祸端”,就要从2015年在群里结识病友老米,并帮其从德国代购抗肝癌药说起。
当时老米辗转于北京、上海、广州各大医院,所有的医生都说没有办法治疗,而翟一平由于自己对这方面的药物有比较细致的研究,留意到国外有两个前沿药物PD-1利尤单抗注射液(今年6月份已经在我国正式批准上市了)和仑伐替尼,便推荐给老米,希望能挽救他的生命。
彼时国内并没有这两种药,于是老米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尝试使用这两种药物,结果用药四五个月后,老米体内的5个肿瘤仅剩1个,其余全部坏死,这一检查结果连医生都觉得惊讶。
在此期间,翟一平和老米把这个治疗方案分享给其他病友,引来了不少病友的询问。由于他们推荐的药物疗效确实很好,同时国内又没有这种药,病友们陆陆续续的都开始找他们代购,而在价格方面,其虽在原售价基础上加5%卖给病友,但也比其他的渠道要便宜。
就这样,两年下来,不少肝癌晚期的患者因为翟一平代购的药,生命得到了延续,他成为病友群里的顶梁柱,每天有许多病友发病例请教他。
翟一平表示,他代购药物的初衷,是为了救病友的命,顺便也能赚点小钱,并不清楚这样做会犯罪,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干这种搭上自己的事情。
明明是救命药,为何会涉嫌销售“假药”?
《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视为假药。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执法部门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刑拘翟一平并没有问题,因为他代购药物涉嫌违反了刑法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
这个规定有其合理性,主要是为了防止鱼龙混杂的情况,但是,没有其考虑到用药效果,似乎不太完善,毕竟国外某些药物越来越多的被国内患者知晓并渴求,可以说是他们的救命药,但是却无法快速的进入国内的正规流通渠道,“真药代购”无法完全禁止,情有可原。在这个问题上,这个规定太过于一刀切了,法律在坚持底线的同时,如何正视人的生存困境和人性诉求,这是立法机构值得深思的问题。
据悉,已有来自广东、海南等地的病友自发写了163封求情信,希望翟一平能早日出来。其中一个病友在信中表示,“希望各位领导能理解我们这些生活在悬崖边上的人,毕竟在抗癌路上恋秋(翟一平的网名)一直都在无私地帮助各位病友。” 还有求情信表示:“说得更自私一点,他不出来,我们就得断药。”这说明翟一平被拘不只是他个人的事,还关乎很多病友的生命健康。
常言道,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律既要有其刚性,也不能忽视了人性和人的道德情感。以现行法律对抗癌药假药的认定为例,假如认定翟一平代购的是假药,然后依法处罚,那么最终受伤害的其实是很多肝癌患者。所以,希望法律以及执法者本着人性化的原则妥当处置,作出公正合理、裨益社会的裁决,平息社会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