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中国的丙肝患者有且只有一种药物治疗方案选择: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俗称PR方案。但随着去年4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达拉他韦和阿舒瑞韦联合用于基因1b型慢性丙肝以来,索磷布韦、奥比帕利、索磷布韦/维帕他韦(丙通沙)陆续获得快速审批上市。至此,中国丙肝治疗正式迈入与国际接轨的DAA(直接抗病毒)时代。
如果把PR方案理解为丙肝的老治疗方案,DAA方案是新治疗方案,这新老两种方案存在怎样的差异?
治疗原理不同
PR方案不直接杀死丙肝病毒,而是通过诱导人体产生较强的抗病毒免疫反应,使免疫系统攻击丙肝病毒的能力大大增强而实现治疗丙肝的作用。
而DAA方案直接作用于丙肝病毒,使病毒复制减少,最终消灭病毒。以刚刚获批上市的丙通沙为例。索磷布韦在体内被代谢成一种核苷酸(RNA合成的原料)类似物,被嵌入到丙肝病毒RNA中,最终导致病毒RNA停止复制。而维帕他韦能抑制丙肝RNA复制中酶的活性,导致复制不能正常进行。
治疗效果不同
PR方案在直接抗病毒药物出现之前,一直是临床上治疗丙肝的首选方案,但疗效并不稳定。据国外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基因1型丙肝患者使用PR治疗48周,持续病毒学应答(SVR)率只有54%~56%,这说明只有约一半的患者在治疗血液中检测不到丙肝病毒,而另一半病人则可能复发。对于基因2型和3型患者,PR方案治疗24周,SVR率也只有76%和82%。
而大多数研究显示,DAA方案SVR率超过90%。以丙通沙为例,有研究显示对所有基因型的丙肝患者总体SVR率为99%。
治疗时间不同
PR方案的疗程大多是48周,大约不到1年,病人需要长时间服药,病人依从性低,面临更高的药物不良反应风险;
而DAA方案多为12周,也有的为24周,通常3~6个月。如丙通沙推荐的疗程是12周,会大大提升病人依从性。
适用人群不同
我国丙肝治疗指南提出了PR治疗有13项绝对禁忌证和7项相对禁忌证,前者禁用PR方案治疗而后者慎用。
PR方案的绝对禁忌证包括:妊娠或短期内有妊娠计划、具有精神分裂症活着严重抑郁症等病史、未控制的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出于失代偿期的肝硬化、伴有严重感染,视网膜疾病,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基础疾病、未控制的高血压、未控制的糖尿病、除肝移植外的实体器官移植、对干扰素不良反应高度不耐受、2岁以下儿童,严重心脏病,对利巴韦林不良反应高度不耐受。
相对禁忌证包括:中性粒细胞计数绝对值<1.5×109/L、血小板计数<90×109/L、未控制的甲状腺疾病、血红蛋白男性<13g/dL或女性<12g/dL、患有血红蛋白疾病、肾功能异常,血肌酐>1.5mg/dL,未控制的冠状动脉疾病。
DAA方案没有绝对禁忌证,这意味所有丙肝患者只要有使用的意愿都可以使用,所以DAA适用人群更广。但考虑到DAA的治疗效果,专家建议部分人群应该优先使用,如重度肝硬化患者、合并艾滋病、乙肝感染,有显著的丙肝感染相关的肝外并发症的患者,不能使用干扰素和利巴韦林的治疗的患者。
不良反应发生率不同
PR治疗中,有30%~40%的患者因为产生严重不良反应而提前停止治疗或调整剂量。严重不良反应包括严重乏力、抑郁、失眠、皮肤反应和呼吸困难等。
DAA方案治疗,患者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少见。研究显示最新上市的丙通沙因不良反应时间停止治疗的患者仅为0.2%,而出现任何严重不良反应时间的患者比例也仅为3.2%。头痛、疲劳和恶心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