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中医治疗率应朝哪个方向努力

  2017年6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了新修订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对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做出规定。其中,要求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

  初看消息报道,以为这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为保证中医医院姓“中”而制定的新举措、新指标;在“度娘”粗略检索,才知道明确中医药治疗率的要求已经有25年之久了。目前,中医医院的中医药治疗率尚没有公开的统计数字。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全国中医药统计摘编》,中医类医院门诊中医处方所占比例为48.84%。其中,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中医处方的比例分别是50.10%、37.75%,但总处方数是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与中医处方的总和。也就说,如果将中医医院门诊开具的降压、降糖等西药处方统计在内,则中医医院门诊中医药治疗率可能仅为20%左右,而病房基本上都是用西药和西医手段进行治疗,则是公开的秘密。

  中医医院作为中医药服务的主阵地,发展中医药首先是要办好中医医院,而中医药治疗率则是检查、衡量中医医院办院性质、办院方向的最关键指标。所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1992年颁布的《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中,明确要求一级、二级、三级中医医院中医治疗率均为门诊不低于85%、病房不低于70%。为什么20多年过去了,中医药治疗率不仅没有随着国家对中医药事业投入的增加而相应提高呢?

  第一,对中医药治疗率的理解,至今仍未有统一的认识。有的认为,对疾病的主病、主症采用中医方法为主进行治疗者,即为中医药治疗;有的认为,只要在治疗过程中有中药的应用或者采用针灸等传统治疗方法的,就是中医药治疗;有的认为,病人主要疾病或主要症状虽曾采取西医方法治疗,但在就诊期间增加中医药治疗手段后取得明显疗效,以及在疾病的某一阶段,针对当时的主要症状使用中医治疗方法后取得明显疗效者,也可以算作中医药治疗;更有人认为,应该用中医药参与治疗率(对所有患者中医参与治疗的比例)替代中医药治疗率。

  众所周知,中医医院是以中医药方法和手段为主进行医疗、预防和保健行为的综合性医疗单位。因此,笔者认为,必须明确规定:目前普遍流行的在“西医”的饭上加一点“中医”的料做点缀的“盖浇饭”“葱油饼”式的所谓“中西医结合”治疗,是不能列入中医治疗率统计范围的。

  第二,对中医药治疗率的检查考核,没有真正落到实处。目前,几乎所有的中医医院都达不到中医药治疗率的基本标准,但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示范中医院建设评比等却都能顺利过关,这说明一些中医医院或多或少采取了弄虚作假、大做技术处理的方法来“完成”中医药治疗率指标以应付检查。所以,必须将中医药治疗率上升到医院发展战略和服务品牌的高度来落实,并以此作为对中医医院院长年度考核是否称职、任期目标是否完成及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刚性指标进行考核,定期不定期地明察暗访,对考核不达标者要限期整改。

  第三,中医医师既能开中药,也能开西药是导致中医的特色越来越少,中医的诊疗水平越来越低,中医药治疗率不断下降的重要原因。因此,应该明确规定中医医师只能使用中医的方法治疗疾病,开具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用针灸等非药物治疗手段,鼓励少开或者禁止开具西药。可以说,这是解决中医医院中医特点特色不浓、中医药治疗率不高、中医临床疗效滑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之一。

  总之,只有切实提高中医医院中医药治疗率,才能更好地促进各级中医医院永保“中医”本色,让中医药更好地占有一方阵地,更好地继承与发展,更好地为广大群众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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